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的统称。1951年12月1日,由于在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了大量的贪污浪费现象,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从此,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中心任务的“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在“三反”运动中,揭发出了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同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分子相互勾结,向党和政府猖狂进攻的一系列严重事件。对此,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大中城市,向违法的资本家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各大城市开始。根据“三反”、“五反”运动发展情况,中央作出了“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规定了对贪污分子和违法工商业者的处理办法。到1952年夏,“三反”、“五反”运动胜利结束。“三反”、“五反”运动狠狠打击了不法资本家和蜕化变质分子,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纯洁了党的队伍,为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