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司函[2014]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部领导同意,现对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形势与政策”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分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调整,并成立高职高专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各高等学校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的学校和单位要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部分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doc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