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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开展服务学习 创新思政课实践教学

日期:2013-08-13 01:28:12   发布人:管理员   审核人:   点击: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教学与生活实践的脱节,是所有高校在进行思政课教学时面临的问题。我院作为2011年江苏省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优秀高校,2012年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建设试点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总结了一些颇具特色的做法。

一、实践教学形式的创新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我院各系部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避免思政课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各专业学生在完成思政理论教学的同时,必须完成相应的实践教学才能修满毕业所需的学分,具体做法是整合校内一切有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设立服务型学习内容,坚持服务实践与课堂学习相结合,服务内容与专业课程相结合,分类分层次加以推进满足学生基本要求及多样化发展目标,科学设置学习项目,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使服务学习项目落到实处。同时开设服务型学习网站提供多样化的实践教学形式供学生选择,使思想政治教育生活化,学生思想教育网络化、全程化。

   二、实践教学成果的考核与评定

实践教学活动的考核与评定坚持考核方式的多样性原则首先,注重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对学生的每次实践活动进行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对学生所有实践活动进行总体评价其次是教师评价、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相结合教师主要考核学生个体参与实践活动的深度和广度、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学生自评和互评侧重于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氛围。最后是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相结合尤其是指导参与的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把社会影响力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重视发挥社会效益

三、实践教学的基本内容

(一)社会实践

通过参加各种专业学习以外的社会活动,了解社会、了解国情、锻炼能力、增长才干、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社会实践学习项目可以是社会服务、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勤工俭学等。

1、社会服务

⑴学分设置:学生利用课余、假期从事校内外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支教、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挂职锻炼、农村或城市社区活动等满20小时,计2学分。

⑵服务内容:以关心社会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承担公共责任、参与社会共建为主题,以在学校和社区(社会)提供服务为主要形式,突出体现公益性、志愿性。

⑶组织实施:由学院思政教学部、团委、学工处以及相关单位提供指导,包括构建院级重点参与平台、创建示范性项目等,各二级学院、系、部统一规划并提供本单位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的项目,及时公布并组织、实施。

⑷认证考核:由每位学生在学院统一设计的《记录本》中记录本人参加社会服务情况,并提供相应文档;重要的社会服务项目,各二级学院、系、部可要求由指定的组织统一记录。每学年末,由各二级学院、系、部对学生社会服务参与情况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评定成绩,统一汇总后报送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审核、教务处备案,成绩为“合格”及以上可获得服务学习项目学分。

2、社会调查

⑴学分设置:每学期,由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中心根据学工处、团委、思政部的意见,统一公布社会调查课题指南供参考。每一学生参加不少于30小时的社会调查,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调查报告,计1学分。

⑵调查报告:社会调查要紧紧围绕当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开展,调查后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可以是对某一问题的调查总结、感想体会、收获认识、看法评论,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⑶组织方式:社会调查可以利用寒暑假开展,也可以在周末开展。可以在学校周边、学生家庭所在地附近,也可以深入到城市与农村的基层单位、工厂、社区、重点工程项目等。可以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参加由学校或学院(部)组织的社会调查团(队),或自行组队以及以个人形式进行社会调查。以团队形式组织实施时,按同一份调查报告最多给3名成员评定成绩。

⑷考核要求:由学生按照学院统一设计的《调查报告模板》撰写调查报告,各二级学院、系、部负责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评定成绩,在每学年末将汇总成绩报送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审核、教务处备案,成绩为“合格”及以上可获得服务学习项目学分。

3、其他新增项目,由项目申报部门提出申请,经评议、审核、立项后分别组织实施。

(二)专题活动

专题活动指参加各类学术科技创意、学术活动、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及其他创意实践活动以及校内外组织的艺体竞赛与技能竞赛活动。

1、学分设置:学生须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意、学术活动、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及其他创意实践活动不少于10小时,计1学分;或在艺体竞赛与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根据获奖级别认定学分。

2、认证范围:

学术科技创意类活动的学时认定范围,仅限于是学术科技创意作品的创作者、开发者、创办者或主要组织者。

学术活动的学时认定范围包括承担科研项目或工作坊研究项目、完成学术论文等。

文化活动的学时认定范围,仅限于文化作品的创作者、文艺活动的演出者或主要组织者及服务人员。

体育活动的学时认定范围,仅限于运动会、体育比赛等由学校、学院(部)有组织的体育活动的运动员、比赛者、主要组织者及服务人员等。

凡参加各级各类艺体竞赛、文学艺术创作、体育竞赛及其他创意实践活动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均可直接申请获得相应的专题活动学分,具体由各学院(部)审核、教务处备案。

3、认证考核:由学院统一设计《记录本》发给每位学生,学生本人记录参加情况;重要的项目,各学院(部)或活动主办方可指定学生组织统一记录认证。各学二级学院、系、部负责按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并在每学年末将汇总成绩报送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审核、教务处备案,成绩为“合格”及以上可获得服务学习项目学分。

(供稿: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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