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主席强调,开展政协民主监督,要坚持从协商式监督的要求和原则出发,树立“公、和、诚、实”的理念,开展监督必出于公,秉持公心才能坚持真理、敢于担当;必出于和,和合包容才能增进共识、凝心聚力;必出于诚,坦诚相见才能有效沟通、相互理解;必出于实,实事求是才能找准症结、破解问题。论述深刻精辟,揭示了政协民主监督的真谛,为我们深入推进政协民主监督提供了重要指导。
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根本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回应群众关切、反映群众诉求。发挥好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要始终做到不偏离方向、不远离中心、不自娱自乐。要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以及党和政府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等,在自觉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履行监督职能。要坚持履职为民,紧扣群众期待、社会关注的教育、医疗、环境、城市安全等实际问题开展民主监督,真实反映群众呼声意愿,正视呼应各界群众关切,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关键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汇聚各方力量,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进行民主监督,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原则,也是政治规矩。要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汇聚好社会各界的力量。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安排应报党委纳入工作总体部署,重点监督议题应列入年度协商计划报党委批准实施,确保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根本利益、根本目标一致,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必须从政治上把握好协商式监督的方向和原则,有助于推进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协助、支持、配合党和政府破瓶颈、解难题、凝人心、聚合力。
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基本前提是坚持坦诚沟通,既畅所欲言又遵章守法。政协囊括了社会上各个阶层和群体的代表性人士,联系广泛、智力密集,可以发现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政协平台上,要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良好环境。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要勇于提出问题、发表不同见解,敢于讲真话、讲实话,做到不旁观、不敷衍。党政领导干部,要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容得下批评,甚至是尖锐的批评,积极做好知情明政、沟通反馈等工作。同时,政协民主监督也应依章法,对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都必须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地坚决反对。
政协开展民主监督,重要的是坚持实事求是,力求提高监督实效。政协民主监督更侧重于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更加注重通过调研察看发现问题、围绕履职不力提出批评、针对存在不足督促改进。要谋实招,在吃透精神、领会实质的基础上,重点从内容、方式、机制、保障等方面,向党委提出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建议。要务实功,积极有效汇聚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合力,坚持调研、协商、监督有机结合,寓监督于协商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之中,尤其要重视发挥专项监督的议题聚焦和重点突破作用。要求实效,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全面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着重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做到真监督、善监督,监督监在关键处,并适时形成有关监督意见报告,报党委和政府决策参考,推动工作落实。特别是要用好提案监督、重点督办这个最具有操作性的民主监督形式,用好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公开这个民主监督的有效手段。
总之,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创造和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上海政协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全国政协关于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把“公、和、诚、实”理念贯穿于民主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在人民政协事业稳中求进、创新发展中有新作为、有新贡献。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 吴志明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主席)